1.目的:明確質量控制部經理的工作范圍、職責和職權。
2.適用范圍:適用于質量控制部經理的職責管理。
3.職貴;質量控制部經理負責執(zhí)行本職責。
4.內容:
4.1職責:
4.1.在質量副總經理或兼職質量保證部經理的領導下,全面負責質量控制部的檢驗工作,保證本部門人員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遵守勞動紀律,堅守工作崗位,努力按時完成好各項檢驗任務,自覺遵守藥檢人員守則,負責組織實施質量控制部的 GMP管理工作,組織部門人員嚴格執(zhí)行各級質量標準..
4.1.2 負責對檢驗人員的檢驗原始記錄及檢驗結果進行復核;復核時注意檢品名稱、規(guī)格、批號、檢驗目的是否一致,是否遺漏,計算是否完整,全部檢驗結果與報告結論是否相符,結果是否準確。負責檢查、核對、簽發(fā)檢驗報告單的工作。
4.1.3 每半年負責盤存和匯總本室所需儀器、試劑、標準品的采購計劃,報分管副總批準組織采購。
4.1.4 負責分門別類保管儀器、試劑、試藥,劇毒試藥、標準品要專柜、專鎖保管,建立張目,履行領用登記手續(xù),損壞登記手續(xù),負責建立檢驗儀器、設備、試劑臺帳,并負責保管。
4.1.5 負責樣品留樣和進行留樣考察,負責每月向質量保證部匯報當月的檢驗質量報表,為質量保證部提供檢驗質量數據。
4.1.6 負責組織制訂和審核檢驗操作規(guī)程、崗位 SOP,負責組織編寫公司的質量標準,
4.1.7 負責按檢驗結果出具檢驗報告單,交質量管理部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進行分發(fā)。
4.1.8 負責對標準品、標準液的配制和復標的監(jiān)督和檢查。
4.1.9 負責監(jiān)督和檢查檢驗儀器、設備的校正,保證檢驗儀器的正常運行,并負責建立檢驗儀器、設備的檔案資料。
4.1.10 由于化驗中未嚴格執(zhí)行各級質量標準或擅自修改化驗方法而影響產品質量或影響生產,負失職責任。
4.1.11 對于因化驗錯誤影響產品質量或影響生產而給企業(yè)帶來經濟損失的,負失職責任。
4.1.12 對于因計劃不周,如缺試劑、儀器、儀表等,造成化驗結果的不準確、不及時而影響產品質量或影響生產,負失職責任。
職位福利:五險一金、績效獎金、包吃、包住、彈性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