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負責對兒童進行初步全面發(fā)展的教育,對兒童全面負責;
2、做好教育、教學工作,制定本班的教學計劃;
3、保證兒童安全,做好兒童的晨、午檢;
4、根據氣溫變化隨時給兒童增減衣服,調節(jié)好室溫;
5、做好家長工作,掌握兒童家庭情況,經常向家長匯報幼兒在園表現(xiàn);
6、引導幼兒主動學習,觀察、分析和記錄幼兒發(fā)展情況;
7、與家長商議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,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;
8、定期向園領導匯報工作,接受其檢查和指導。
任職要求:
1.教師資格證:必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;
2.健康證明:(有效期內的《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》無傳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);
3.學歷:大專及以上學歷(學前教育專業(yè));
4.普通話水平(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);
5學前教育、早期教育、幼兒心理學藝術教育等相關專業(yè)本科及以上學歷優(yōu)先;
6、有2到3年幼兒園代班經驗者優(yōu)先;
7、有藝術特長者(音樂、舞蹈、美術、手工)優(yōu)先。